2016年12月27日 点击人次: 259
2、每年11月开始,学校组织用人单位陆续前来学校举行招聘活动,并分期分批地向毕业生公布社会对我校毕业生的需求信息,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联系、洽谈。
3、每年12月至次年3月左右,学校组织举办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会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,必须在一周之内报学校院、系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、备案。逾期不报者,其协议书以作废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4、次年5月20日之前,经本人努力、学校多次推荐仍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,将按照各省、市政策派回生源地,由当地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按照当地有关政策,协助落实单位。
5、次年6月,按陕西省教育厅审核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。
6、次年9月以后,开始办理毕业生的就业改派。
注:以上时间若有变动,以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。